前民警薛某权因超生被辞退,本人不服气
11月7日,广东省云浮市公安局就该局民警薛某权因超生被辞退一事发布情况通报,薛某权与其现任妻子系政策外生育四孩,根据相关规定,经反复研究,作出辞退处理的决定。
此前,云浮市公安局就薛锐权超生一事发出过通报,表明了辞退他的原因。随后,薛锐权接受采访时说自己没钱交“水电费了”等等,博得了很多人的同情。
云浮市公安局11月7日的“情况通报”是就网络上的反映的一个回应。8日早晨,薛锐权回应称,“无论云浮市公安局用什么方法,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就是我的被辞退是因为计生问题。云浮市公安局别有用心的算我孩子的个数,但是不管怎么算,证明了我所有生育的孩子里面,只有一个孩子是属于超生。”薛锐权说,暂且不说公安局在辞退他的时候他妻子还只是在怀孕期间,“违法生育”的事实还没有发生。
据了解,云浮市公安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前)第八十三条、《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第四条等规定,而辞退的时间是在2018年12月29日。
对于薛锐权超生的问题,网络上出现了种种不同的声音。有的认为,薛锐权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在组织上多次教育的情况下,仍然置若罔闻,继续超生,已经失去了一个作为公务员的条件,受到辞退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有则认为,云浮市公安局对薛锐权的处理过于严厉,也过于急促,缺少法律依据。尤其是处分他时,孩子还没有出生,“违法生育”的事实还没有出现,因此对他的处分是错误的。也有一些比较中性的观点,观点认为,如果把作为公务员的薛锐权和作为教师的薛锐权妻子都辞退了,他们的家庭就没有了生活来源,组织上应该从人性的角度让他们能够有一个基本的经济收入,作为维持家庭存在的条件,我们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政策和处罚措施,都应该考虑到实际情况,否则就会使一个家庭破碎,这不应该是组织上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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